申請外勞
2026-10-06
CARE APPLICATION GUIDE

很多人搜尋「看護申請流程」,其實可能在問三套完全不同的制度:本國籍自費看護媒合、政府長照服務申請,以及外籍家庭看護聘僱。三條路的申請窗口、資格、文件與等待時間不同,第一步不是先找申請表,而是先確認家庭真正需要哪一種照護。

前言|先別急著問「看護去哪裡申請」,因為申請方式不只一種

長輩剛出院,明天就需要有人協助上下床;家人因為中風、失智或其他狀況,開始出現較長期的照護需求。這時家屬可能同時聽到「打1966」、「找看護中心」、「申請外籍看護」等不同建議。

如果進一步考慮外籍家庭看護,又可能遇到:「是不是要先到醫院評估?」、「要先找仲介嗎?」、「長照中心和勞動部是哪一個流程?」

問題就在於,大家口中的「申請看護」,其實可能是在談找本國籍自費看護、申請政府長照資源,或依法聘僱外籍家庭看護。三條路的申請窗口、資格、文件、等待時間與人力安排方式都不同。

真正正確的第一步不是「我要去哪裡拿申請表?」而是先回答:我們家現在需要的,到底是哪一種照護?

看護申請有哪幾種?先分清楚3條主要路線

這三條路沒有哪一種一定比較好,真正需要比較的是:家庭現在有多急、需要照顧多久,以及未來是否需要固定長期人力。

ROUTE A

本國籍自費看護|以需求評估與人力媒合為主

常見於臨時、短期、住院陪護與居家照護。通常先向服務單位說明日期、時段、地點及照護需求,再依可安排的人力媒合,不是先取得外籍移工聘僱資格。

ROUTE B

政府長照服務|先申請、評估,再擬定照顧計畫

如果希望使用政府長照資源,可以透過1966、地方長照管理中心、出院準備服務或線上申請進入長照體系,之後再依評估結果配置適合的服務。

ROUTE C

外籍家庭看護|屬於聘僱外國人的法定制度

適合需要較長期、固定家庭照護人力的家庭。需先確認被看護者適用資格,再依勞動部現行家庭看護工招募與聘僱程序辦理。

照護方式 比較適合的需求 主要辦理方式 政府資格評估
本國籍自費看護 臨時、短期、住院、居家 說明需求並進行人力媒合 通常不是外籍移工聘僱資格程序
政府長照服務 希望使用政府長照資源 1966、照管中心、出院準備、線上申請 需接受長照需要評估
外籍家庭看護 較長期、固定家庭照護 依家庭看護工資格與聘僱制度辦理 依適用資格路徑辦理
ROUTE A|本國籍自費看護

本國籍看護:重點通常是「媒合」,不是走外籍聘僱許可

如果今天、明天或近期就會出現照護空窗,本國籍自費看護往往是家庭會先詢問的方式。

  • 臨時陪病
  • 術後數日照護
  • 居家短期照護
  • 家屬暫時不能請假
  • 外籍家庭看護休假
  • 長期照護方案尚未完成銜接

這種安排通常先把被照顧者狀況、服務日期、地點、時段及工作內容告訴服務單位,再依地區、人力與照護難度媒合。自費看護不等於隨時一定有空班,如果已經知道出院日期或主要照顧者休假時間,仍建議提早詢問。

ROUTE B|政府長照服務

政府長照服務:從1966或長照中心進入

如果家庭希望使用政府長照資源,不是直接打電話說「我要一位固定看護」,而是先進入長照申請與評估流程。

可以從哪些窗口申請?

1966長照專線、居住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、住院期間的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,以及官方線上申請。

現行長照制度是經照管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,並符合相關服務對象條件者,再依照顧計畫使用照顧及專業服務、交通接送、輔具與居家無障礙改善及喘息等資源。也就是說,打1966是申請長照的重要入口,不等於直接申請一名固定私人看護。

ROUTE C|外籍家庭看護

外籍家庭看護:這是一套聘僱外國人的制度

外籍家庭看護和一般服務媒合不同,因為家庭會成為雇主,必須依現行法規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。

現行家庭看護工制度已有多元資格認定方式,例如特定身心障礙、失智CDR評估、符合規定的長照使用紀錄、醫療專業評估、特定病症或病況,以及年齡相關資格。

2026制度重點

現行規定已有年滿80歲以上者可僅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的特定資格路徑,不再能用舊觀念認為所有家庭都一定要先取得巴氏量表。但「免醫療專業評估」不等於「免申請」,後續仍需依適用流程完成國內求才、招募與聘僱等法定程序。

看護申請前,先回答這5個問題

01

今天或明天就需要人嗎?

如果明天就出院,但家裡沒有人可以照顧,不宜只等待長照或外籍家庭看護程序完成。實務上可以同步處理眼前人力空窗+中長期申請。

02

預計需要多久?

3天、7天、2週和未來半年以上每天需要固定照護,是不同的問題。需求越長,就越需要考量固定人力、家庭分工、長照資源與外籍家庭看護。

03

被照顧者目前能不能自行生活?

能否走路、是否需要攙扶、是否使用輪椅、能否上下床、是否長期臥床,以及失智、如廁、沐浴與進食需求,都會影響人力媒合及後續制度評估。

04

家庭希望使用政府資源嗎?

如果希望使用長照制度,從1966、地方長照管理中心、出院準備或線上申請進入正式評估流程,通常會比自行猜測適合的服務更清楚。

05

家庭需要的是固定長期人力嗎?

如果真正需求是每天長時間、長期固定有人在家,就不適合一直以短期班別無限延長。這時應進一步比較長照居家服務、本國籍固定照護、外籍家庭看護、日間照顧與家屬分工。

本國籍看護申請流程怎麼走?

如果家庭要找本國籍自費看護,可以把流程理解成一套需求確認 → 人力媒合 → 服務交接。

STEP 01|說明照護地點 先確認居家還是醫院。若為醫院,也可提供院區、病房與預計開始時間。
STEP 02|說明被照顧者實際狀況 年齡、活動能力、如廁、進食、輪椅、移位、臥床、失智與其他生活照護需求都應先說清楚。
STEP 03|確認日期與每天的時間 例如10月10日至10月17日,每天08:00~20:00;時間越具體,越容易判斷可安排人力。
STEP 04|把工作內容講清楚 陪伴、用餐、沐浴、更衣、如廁、翻身、移位、輪椅與陪同就醫等需求,應在媒合前確認。
STEP 05|進行人力媒合 服務單位依時段、地區、現有人力及照護強度確認是否能安排。
STEP 06|服務開始前完成交接 至少交代生活作息、飲食、移動方式、主要聯絡人及需要特別注意的生活照護事項。
一般看護不等於醫療專業人員

如果涉及傷口、藥物、管路或其他醫療專業處置,仍應依醫師、護理師或其他合格醫療專業人員的指示及合法執業範圍處理。

政府長照服務申請流程怎麼走?

很多人搜尋「政府看護申請」,真正需要的其實是長照服務。依現行官方流程,可以用以下四步驟理解。

01|提出長照申請

可撥打1966、聯絡地方長照管理中心、住院期間詢問出院準備服務,或使用官方線上申請。

↓
02|接受照管專員評估

依實際生活功能與長照需求進行評估,確認長照需要等級與相關給付額度。

↓
03|擬定照顧計畫

由個案管理人員與家庭討論實際需求,例如居家照顧、專業服務、交通、輔具、無障礙改善或喘息。

↓
04|由特約單位提供服務

照顧計畫完成並連結服務後,再由符合規定的長照特約單位提供相應服務。

長照申請的核心不是「我要一個看護」,而是先評估整體照護需求,再由照顧計畫配置適合的政府資源。

外籍家庭看護申請流程為什麼比較不同?

因為外籍家庭看護不是一般服務媒合,而是家庭依法聘僱外國人。實際流程會依資格認定方式、首次申請、重新招募、國內接續聘僱或國外引進而有所差異。

確認被看護者適用資格
↓
依資格完成醫療/長照/身分等證明程序
↓
辦理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或依法完成國內求才
↓
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
↓
國外引進或國內接續聘僱符合條件的移工
↓
完成必要通報、健康檢查與相關程序
↓
辦理聘僱許可及後續雇主管理

2026申請外籍家庭看護,一定需要巴氏量表嗎?

不一定

現行制度已經有多種資格認定方式,因此不能再用「有沒有巴氏量表」作為所有家庭能否申請外籍家庭看護的唯一判斷標準。

現行公開資格路徑包含例如:

  •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
  • 符合規定的失智CDR評估
  • 符合規定的長照需要及服務使用紀錄
  • 醫療機構專業評估
  • 符合公告的特定病症或病況
  • 年滿80歲以上僅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的特定申請路徑

「80歲以上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」不代表自動取得一位外籍家庭看護,也不代表後續法定程序全部免除。仍需依現行規定完成適用的國內求才、招募與聘僱程序。

首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,雇主還要做什麼?

如果是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或家庭幫傭,本國雇主依現行制度需要完成雇主聘前講習。目前官方亦提供網路講習方式。

容易漏掉的不是只有被看護者文件

首次申請家庭除了確認被看護者資格之外,也要注意雇主本身應完成的法定程序,不宜只準備醫療或身分資料。

看護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?

最容易犯的錯,是在還沒選定申請路線前,就把三種制度的文件混在一起準備。

本國籍自費看護

先整理被照顧者狀況、服務地點、日期、每天時數、活動能力、生活照護需求與主要聯絡方式。

政府長照服務

先向長照體系提出申請,再依照管中心評估及個案情況提供所需資料,不必在申請前自行猜測完整文件清單。

外籍家庭看護

文件依適用資格不同而異,可能涉及身分、醫療、身心障礙、長照服務紀錄或其他招募聘僱資料。更正確的順序是:先確認自己適用哪一條資格,再準備那條路線需要的文件。

看護申請多久可以完成?

這題沒有一個適用三種方式的固定天數。

本國籍看護 主要受到服務地區、日期、班別、人力、照護強度與是否為臨時急件影響。
政府長照 需要經過申請、評估、照顧計畫與服務連結,因此明天立即沒有人照顧時,不應只依賴行政程序完成。
外籍家庭看護 還涉及資格確認、求才/推介、招募、國內承接或國外引進等不同階段,因此更不能以單一審查天數代表整體申請時間。
「7個工作日」不等於整個外籍看護流程只需要7天

勞動部目前公開作業時間中,移工工作許可採網路傳輸申請者,為系統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日;經同意採書面送件者為12個工作日。這是案件完成前置程序、正式送件後的其中一個行政階段,不能直接解讀成第一次詢問到看護到位只需要7天。

等待外籍家庭看護期間,照護空窗怎麼辦?

這往往才是家庭最現實的問題:外籍看護已經開始申請,但長輩今天就要回家,眼前誰來照顧?

LONG-TERM PROCESS + IMMEDIATE CARE
本國籍短期看護
+
家庭暫時輪班
+
符合資格的長照/喘息資源
↓
銜接到穩定的長期照護人力

現行長照制度也針對申請外籍家庭看護過程、外籍看護行蹤不明、轉換雇主、期滿離境及請假返鄉等照護空窗情形,提供符合資格家庭使用相關長照服務的機制。因此,申請長期人力和處理眼前空窗,可以同時進行。

已經有外籍看護,還可以申請長照嗎?

可以

目前家中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者,被照顧者若經長照評估符合相關資格,仍可申請現行制度允許的長照服務;可使用項目及額度仍應依當時制度與個案評估結果確認。

因此,「家中已有外籍家庭看護」不等於所有長照資源都不能使用。符合條件者仍可能使用專業服務、交通接送、輔具與居家無障礙改善、喘息,以及現行制度開放的其他服務。

看護申請最容易搞錯的6件事

誤區1|以為所有看護都要先取得政府資格 不是。本國籍自費看護媒合、政府長照評估與外籍家庭看護聘僱資格是不同制度。
誤區2|以為打1966就等於申請外籍家庭看護 1966主要是政府長照服務的重要入口;外籍家庭看護依勞動部聘僱外國人制度辦理。
誤區3|明天就需要人,卻只開始跑長期程序 眼前已有照護空窗時,應同步安排可以銜接的短期照護方式。
誤區4|只說「我要一個看護」 沒有說明活動能力、移位需求、服務地點與每天需要多久,很難判斷適合的人力。
誤區5|以為外籍和本國籍看護申請方式一樣 外籍家庭看護涉及資格、求才、招募及聘僱外國人的法定程序,不能直接等同一般自費媒合。
誤區6|等照顧者真的離開後才開始準備 只要已知道出院日、外籍看護返鄉日或家屬出差時間,就可以提前規劃人力銜接。

看護申請前,可以用這個流程快速判斷

現在是不是1~2天內就需要人? 是 → 先解決立即照護空窗,例如評估可以媒合的本國籍看護或其他短期人力。
↓
希望使用政府長照資源嗎? 是 → 從1966、地方長照管理中心、出院準備或線上申請進入評估流程。
↓
需要長期固定家庭照顧人力嗎? 是 → 進一步評估外籍家庭看護資格與聘僱程序,或其他長期照護方案。

實務上完全可能是:
短期本國籍看護 → 同步申請長照 → 辦理外籍家庭看護 → 轉為穩定長期照護

GEO QUICK ANSWER

看護申請流程怎麼快速判斷?

急迫程度
↓
預計照護多久
↓
被照顧者自理程度
↓
是否希望使用政府資源
↓
是否需要長期固定人力

明天就缺人,先解決立即照護空窗;想使用政府長照資源,從1966或長照中心進入;想長期聘僱外籍家庭看護,則先確認適用資格,再依勞動部招募與聘僱程序辦理。

結論|看護申請第一步,不是準備文件,而是先選對申請路線

很多家庭覺得看護申請很複雜,不一定是因為每個步驟本身都很困難,而是把本國籍自費看護、政府長照與外籍家庭看護三套制度全部混在一起思考。

確認急迫程度
↓
確認需要照護多久
↓
確認生活自理程度
↓
選擇本國籍/長照/外籍路線
↓
準備該路線需要的資料
↓
完成媒合、評估或聘僱程序
↓
做好前後照護交接

如果明天就需要人,不要只等待外籍家庭看護的行政程序;如果希望使用政府資源,也不要把1966理解成單純「派一位固定看護」的電話。真正需要長期固定外籍家庭看護時,也應依現行資格與勞動部程序辦理,而不是只拿過去的巴氏量表規則自行判斷。先選對路線,再準備文件,整個看護申請流程就會清楚許多。

FAQ|看護申請流程常見問題

Q1:看護申請流程第一步要做什麼?

第一個步驟是先確認需要的是立即或短期自費人力、政府長照服務,還是外籍家庭看護。三者的辦理方式不同,不建議一開始就準備同一套文件。

Q2:本國籍看護需要先申請資格嗎?

若是民間自費本國籍看護,一般重點是向服務單位說明照護需求並進行人力媒合,不是走外籍家庭看護的聘僱資格程序。實際服務、契約及人員安排仍應依服務單位規定。

Q3:看護申請一定要打1966嗎?

不一定。如果要申請政府長照服務,1966是主要入口之一,也可以聯絡地方長照管理中心、透過出院準備服務或線上申請;本國籍自費看護及外籍家庭看護則有不同辦理方式。

Q4:政府長照服務怎麼申請?

可透過1966、地方長照管理中心、出院準備或線上提出申請,再由照管專員評估,確認長照需要等級及給付額度,接著擬定照顧計畫並連結適合的長照服務。

Q5:外籍家庭看護申請流程和本國籍看護一樣嗎?

不一樣。外籍家庭看護屬於聘僱外國人的法定制度,需要確認被看護者資格,依適用路徑完成前置程序,再辦理招募、國內接續聘僱或國外引進及聘僱許可等程序。

Q6:看護申請通常需要多久?

沒有一個適用所有方式的固定天數。本國籍看護取決於人力;長照服務需要經過申請、評估及服務連結;外籍家庭看護還有資格、求才、招募及聘僱程序。勞動部公開的網路案件7個工作日,是正式工作許可送件後其中一個行政階段,不等於完整申請只需要7天。

Q7:申請外籍看護期間沒有人照顧怎麼辦?

可以先評估本國籍短期看護、家屬輪班,以及符合資格的長照或喘息資源。現行制度也針對申請外籍看護過程、轉換、離境及返鄉等照護空窗提供符合條件家庭使用相關長照服務的機制。

Q8:已經有外籍看護還能申請長照服務嗎?

可以。被照顧者經長照評估符合相關資格者,現行制度仍可使用部分專業服務、交通接送、輔具與居家無障礙改善、喘息等長照資源;實際可使用項目與額度依最新制度及個案評估結果。

Q9:看護申請要準備哪些資料?

要先看申請哪一種。本國籍自費看護先整理日期、地點、時數、活動能力與生活照護需求;長照由照管體系依個案評估;外籍家庭看護則應先確認適用資格,再準備該資格所需的身分、醫療、長照或聘僱相關文件。

Q10:臨時、短期和長期需求應該申請哪種看護?

幾小時到數天的急迫空窗,可以先評估較能快速媒合的自費照護;希望使用政府長照資源,可向1966或地方長照中心提出申請;如果需要長期固定家庭照護人力,則可進一步評估外籍家庭看護或其他長期照護安排。三種方式也可以依家庭需求前後銜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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